日前在佛罗伦萨,在由古驰(Gucci)集团建议的一项知识产权案中,一名法官否决了Guccio Gucci及其兄弟Alessandro Gucci,他们都是Gucci公司创建者Guccio Gucci的曾孙。
《女装日报》报导,Guccio和Alessandro的手提包和饰品公司ToBeGSrl因运用“Gucci”和“Guccio Gucci”用于营销传达及网站活动,被控不合法侵犯了古驰公司的商标。
古驰(Gucci) 2012/13秋冬服装系列广告片
法官终究判决以为,关于运用称号“Guccio Gucci”,会对ToBeG公司的产品和古驰公司的商标形成不公正的联系,法官一起还以为,其行为构成了一种不公正竞赛行为,而且还会对古驰公司形成丢失,由于被告的广告资料与古驰公司的产品和商业活动简单发生混杂,而且非公正地使用古驰公司产品质量和名誉。
Guccio Gucci为这一宗族时装品牌工作了12年,于1989年离任,并在2008年创建ToBeG公司之前协助其父亲运营GiorgioG手提包系列。
古驰集团现已不是第一次被逼采纳法令途径对其具有的姓名加以维护了,早在2009年,古驰公司就曾申述Jennifer Gucci(Guccio Gucci之孙Paolo Gucci的前妻)与Gemma Gucci(Paolo Gucci与Jennifer Gucci的女儿)使用Gucci来命名她们的咖啡店以及其他东西。
而且古驰公司终究打赢了这场官司。而就在两年前,古驰公司还在香港申述Cosimo Gucci(意大利闻名设计师,Gucci宗族第四代继承人),因其欲在港出售其个人品牌Cogu。
就在同一年,古驰公司又状告Elisabetta Gucci(Gucci宗族第三代继承人)使用她个人的姓名来命名她的全球连锁酒店。
在5月份,古驰公司被判取得470万美元的商标危害赔偿费,而这笔费用是由另一家竞赛对手时装品牌Guess付出的。